热爱生活、忠于记录、书写自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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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7月16日,全亚洲超过50家电台的波段在同一刻被《以父之名》的前奏撕裂,八亿人的耳朵为同一个名字屏息——这一天被永久烙上了“周杰伦日”的印记。
初中时的大街小巷,周杰伦的旋律总是从音像店的喇叭里钻出来。在新华书店的货架上,我遇见那片金黄色的麦田——七里香专辑封面上,低头凝视远方的少年仿佛在看着我的未来。我摩挲着明信片边缘,心想:这个咬字不清的男人,究竟施了什么魔法?
直到有一天,我漫步在校园里,广播突然传来周杰伦的《轨迹》,那一刻,落叶仿佛跟着“怎么隐藏我的悲伤”的旋律打了个旋儿。我静静地听着、沉浸其中。后来我知道,《轨迹》是方文山填的词,周杰伦很多歌都是方文山填的词。于是,我因为方文山的词爱上了周杰伦。
我开始疯狂地用当时盛行的MP3下载他的歌曲,内存不足,我的MP3被清除到只剩他的歌,128MB的内存,只容得下20首杰伦的含糊不清,我每天反复听。我买他的磁带、CD、海报、明信片、书籍、信纸、书签……每次用铅笔卷磁带时,都像在给青春上发条。
我的所有东西都伦里伦气的。
我的房间贴满了他的海报,我的书架摆满了他的明信片,我的抽屉里是他的磁带和CD,我用小楷工整地抄满一整本他的歌词。我的父母说我着了魔,说周杰伦唱歌唱不清楚,不知道在唱什么,我还为此生气。
因为喜欢周杰伦,看到班级姓周的人都特别顺眼,可笑的是,因为姓周的缘分,我甚至爱上了鲁迅的杂文。高中同学录的“偶像”栏里,我用力写下“周杰伦”三个字,墨水洇透了纸张。
高一时,我寄住在姑姑家,每天醒来第一件事,就是打开大厅音响,循环播放《夜曲》,姑姑既无奈又尊重我的爱好。
多年后,当我终于用自己赚的钱买到演唱会门票时,邻座歌迷的跟唱声竟让我热泪盈眶。
对周杰伦的喜欢一直只增不减,他的每一首歌我都喜欢,就算不会唱也能记住歌词,不懂的找资料了解。我因方文山的词爱上周杰伦,无法自拔,然后就没方文山什么事了。后来黄西米出生,他刚会说话我便教他唱《听妈妈的话》,浓浓奶音给我带来满满幸福感。
那些褪色的海报、失声的磁带,早已成了青春的标本。在这个特别的7月16日,当《以父之名》的旋律再次响起,二十多年的光阴忽然折叠成一张老唱片,在记忆的留声机上轻轻旋转。那个用128MB装下整个世界的女孩终于懂得:模糊的从来不是歌词,是我们再也按不下的青春暂停键。